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前 言
1.蒙主的神性怜悯,我灵的内层向我打开,我由此蒙恩得以与灵人并天使交谈,不仅与我们地球附近的人,还与其它星球附近的人交谈;我很想知道究竟有没有其它人类居住的星球,它们及其居民是什么样子;于是蒙主允许,我得以与来自其它星球的灵人并天使交谈、来往。有的持续一天,有的持续一周,有的持续数月。他们告诉我有关他们所来自的星球和附近星球,以及其居民的生活、习俗、宗教、敬拜等情况,还有其它值得一提的事。我因蒙允许以这种方式了解这些事,故能凭我的所见所闻来描述它们。
必须知道的是:所有灵人和天使都来自人类;他们就在自己的星球附近;并知道那里发生的事;如果某人的内层被打开,足以能和他们交谈并来往,他们还能教导他;因为人本质上就是一个灵;就其内层而言,他与灵人在一起;因此,凡内层被主打开的人都能如世人与世人那样与他们交谈。我被允许日复一日地如此交谈,现已持续12年。没有哪个灵人或天使不是来自人类(AC 1880)。每个星球的灵人都在他们自己星球的附近,因为他们来自该星球的居民,具有相似的秉性;他们服务于这些居民(AC 9968)。死后继续活着的灵魂就是人的灵,这才是他里面那个真正的人;在来世,它显为一个完整的人形(AC 322, 1880-1881, 3633, 4622, 4735, 6054, 6605, 6626, 7021, 10594)。就其内层,因而就其灵或灵魂而言,人尚在世上时就在和他自己性质相似的灵人和天使中间(AC 2379, 3645, 4067, 4073, 4077)。人能与灵人并天使交谈;古时候,我们世界的人就经常和他们说话(AC 67-69, 784, 1634, 1636, 7802)。但如今和他们交谈是很危险的,除非人有正确的信仰和主的引导(AC 784, 9438, 10751)。
10062.“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表由此而来的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这从“手的大拇指”的含义清楚可知,“手的大拇指”是指良善通过真理所行使的能力,或在其能力中的源于良善的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能力,如下文所述。它之所以表示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是因为抹在手的大拇指上的“血”表示天堂里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10060节),因而在此表示由此而来的理解能力。“在右耳垂上的血”表示至内层天堂的觉察能力;因此,“右手的大拇指上的血”表示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而抹在“右脚的大脚趾上”的表示末后和最低层天堂的理解能力。事实上,头和头的各个部分表示属于至内层天堂的事物,故“右耳”在此表示该天堂的觉察能力,因为耳朵是头上的一部分。身体和身体的各个部分表示那些属于中间天堂的事物,故“右手”在此表示理解能力;而脚和脚的各个部分表示那些属于最低层天堂的事物。关于天堂与人的这种对应关系,可参看前文(1003节,以及该节所提到的地方)。此外,存在于至内层天堂的,是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觉察能力;然而,存在于中间天堂的,不是对真理的觉察能力,只是对真理的理解能力;存在于最低层天堂的,也是对真理的理解能力(参看9277, 9596, 9684节所提到的地方)。
至于右手的大拇指表示在其能力中的源于良善的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诚然,大拇指似乎是太过低级的事物,微不足道,不足以表示天堂;因为或许有人会问,大拇指如何具有如此重大的含义呢?但是,要知道,身体任何部位的末后和最低,或最外在的部分都具有和整个部位一样的含义。“手”表示身体的整个能力,因为身体所拥有的能力通过手臂和手来行使。关于末后或最外在之物表示全部或整体,与最初和最高之物一样,可参看前文(10044节)。
“手”表示能力,一切能力皆属源于良善的良善(参看10019节所提到的地方);“右手”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左手”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10061节)。
之所以表示理解能力,是因为一切理解能力都是由真理形成的,而一切意愿能力都是由良善形成的。事实上,世界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与真理和良善有关,人的理解力是为了真理而赐下的,意愿是为了良善而赐下的。因此,“手”因表示在其能力中的真理,故也表示理解力。
由于和“手”一样,“手的大拇指”表示真理从良善所拥有的能力,所以在古时的列族,以及以色列人当中,砍掉仇敌之手的大拇指和脚的大脚趾是惯常的做法(士师记1:6, 7);这代表夺去一切能力。此外,手的主要能力也在于大拇指,因为当大拇指被砍掉时,手就再也没有力量在战场上打仗了。正如大拇指表示能力,“指头”也表示能力,如在下列经文:
耶和华教导我的手争战,教导我的指头打仗。(诗篇144:1)
诗篇:
我观看诸天,你的指头所造的。(诗篇8:3)
路加福音:
耶稣说,我若靠着神的指头赶鬼,这定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路加福音11:20)
3739.“也必作神的家”表示在秩序的最后层级或最外层的主国度,较高事物在其中如在自己的家。这也可从有同样话的3720节所说的话清楚看出来,从3721节所说的话进一步看出来。关于较高事物在秩序的最后层级或最外层如在自己的家,或说秩序的最后层级或最外层为较高层级提供一种家,情况是这样:主建立的秩序是这样,较高事物流入较低事物,并在其中呈现出自己的总体形像,因而以一种总体形式共存于其中,从而处于始于至高者,也就是主的秩序。因此,主的最直接或最接近的形像是至内层天堂,也就是那些属天的人所住的纯真和平安的天堂;该天堂因最接近主而被称为祂的“样式”。下一层天堂,也就是下面处于较低层级的第二层天堂,是主的“形像”,因为存在于更高天堂中的事物以某种总体形式将自己一起呈现在这第二层天堂中。最末层或最外层天堂又在第二层天堂下面,与第二层天堂的关系也是如此,因为相邻的更高天堂的具体品质和最小细节流入这层天堂,并在那里以一种总体的对应形式呈现自身。
人也是这种情况,因为他是以这种方式被创造和形成的:他类似于三层天堂,或说他是三层天堂的一个形像或复制品。在人里面,至内在之物以同样的方式流入较低之物,较低之物又以同样的方式流入最低或最后之物。属世和肉体层就是由这种进入那些在下面的事物,或较低元素,最终进入那些最后的事物,或最外层元素的流注和汇聚构成的。最后事物或最外层元素以这种方式与首先的联结;没有这种联结,在秩序上最后的,或说秩序的最外层,将无法持续存在片刻。这表明较高事物在秩序的最后层级或最外层如在自己的家,或说秩序的最后层级或最外层为较高层级提供一种家是什么意思。无论你说较高事物和较低事物,还是说内层事物和外层事物,都是一样的,因为在人看来,内层事物看上去更高;这就是为何人将天堂置于高处,而事实上,天堂是某种内在事物,或说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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